问题 | 离婚中女方可以选择哪种离婚方式 |
释义 | 一、离婚中女方可以选择哪种离婚方式 离婚中女方可以选择以下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离婚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诉讼能否延迟开庭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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