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被借出后发生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一、车辆被借出后发生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车辆被借出后发生事故责任一般由驾驶人自行承担,机动车所有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若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哪些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 ![]() 三、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判决作出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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