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将房产给予子女 |
释义 | 一、离婚后能否将房产给予子女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该行为属于赠与。我国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三、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给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不履行但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履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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