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交物业费有几种理由解决 |
释义 | 一、少交物业费有几种理由解决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二、物业费不交违约金怎么算的 物业费不交违约金的计算是首先可以由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发生违约情况就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过分少于或高于所造成的损失时都是可以提出新的请求,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三、不缴纳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缴纳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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