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广告是要约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例如是希望购买者购买房屋,而作出的一系列承诺等,就是属于要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例如是希望购买者购买房屋,而作出的一系列承诺等,就是属于要约。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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