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应该怎么办理离婚证 |
释义 | 一、离婚应该怎么办理离婚证 离婚证办理要走的程序主要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证丢了能补吗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了能补,补办方式是需要先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原离婚当事双方任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提交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三、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4.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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