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子女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子女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 1.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孩子户口迁移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孩子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二、户口迁移具体有时间限制吗 户口迁移一般是有具体时间限制的。法律网提醒您,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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