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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租赁土地合同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释义
    一、签订租赁土地合同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土地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
    1.确定合同的主体,审核出租人是否为有权出租;
    2.确定租赁土地的使用面积、价格和要求;
    3.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和一些附加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租赁土地合同最长租期几年?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所以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过在期限届满之后,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租该土地。在国家规定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吗
    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应该由发包方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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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