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复婚手续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复婚办理要准备哪些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复婚的手续: 1.申请。复婚的男女双方持相关证件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 3.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发给结婚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结婚证。 ![]() 三、复婚又离婚婚前财产算吗 复婚又离婚算婚前财产,只要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日之前,一方已经取得财产的全部所有权的,则可以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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