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
释义 | 一、跟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跟精神病人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保障夫妻双方权益 1.男女平等; 2.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要注意不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4.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5.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三、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多长时间结案 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六个月内结案。民事案件自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审理案件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审结。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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