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如何进行司法复核 |
释义 | 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如何进行司法复核 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不服,只能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指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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