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开设赌场罪如何量刑 |
释义 | 一、什么是开设赌场罪如何量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在我国关于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三、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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