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有效索赔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有效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索赔的方式如下: 1.对于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3.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二、交通事故索赔时效是几年 交通事故索赔时效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索赔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证明、事故证明、火灾责任证明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方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收据; 4.涉及第三方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和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和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伤者、被抚养人伤亡状况证明原件;残疾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