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一、转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有什么要求 转继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二、转继承后能代位继承吗 法律对转继承之后能否存在代位继承没有明确规定,在实务中,一般允许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转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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