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还了本金未还利息如何算的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还了本金未还利息如何算的 民间借贷还了本金未还利息的,则对于未还部分的利息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民间借贷欠条有效期几年内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欠条有效期为三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是根据债权人和担保人自行约定,但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则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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