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不参加债权申报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不参加债权申报怎么办理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不参加债权申报的办理是按照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权人要行使权利的,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破产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破产申报债权的期限是三个月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破产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1.无担保债权。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 2.放弃优先债权。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5.索赔债权。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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