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了解信用证中对运输单据的要求 1.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2.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3.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4.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6.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7.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8.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9.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0.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1.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12.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 二、了解信用证申请的法律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信用证申请的法律要求: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开立结算账户; 4.客户在银行有授信额度。 三、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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