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概述 |
释义 | 一、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概述 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概述是由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等,具体由该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并经依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怎样解决劳务分包的争议 1.当事人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 3.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三、劳务分包能够再分包吗 分包单位不能将其承包的劳务工作再进行分包。但如果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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