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房产过户所需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一、遗嘱房产过户所需手续有哪些 遗嘱房产过户所需手续: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再拿着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产遗嘱公证办理流程 办理房屋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房屋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申请单。 3.公证人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并存档、收取公证费; 4.审查材料、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三、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多久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三十个工作日。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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