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电力线路了怎么罚款 |
释义 | 一、破坏电力线路了怎么罚款 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几年 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客体属于公共安全;具体是指处于运行、应急等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的电力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完毕,或者已经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电力设备。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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