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股东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商股东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股东变更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股东变更的具体形式如下: 1.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 2.股东死亡导致股权继承; 3.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4.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 三、股东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变更的程序是: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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