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个体户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个体户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需要法人本人去吗 税务登记法人不要出面,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法律网提醒您,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三、税务登记后什么时候进行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后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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