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结婚证明领取指南 |
释义 | 一、国外结婚证明领取指南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对于涉外结婚来说具体需要遵循哪些条件 涉外结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男女双方不能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涉外结婚证公证书去哪里办 法律网提醒,涉外结婚证公证书去我国驻该国领事馆办理。 在此之前需要先经过结婚证生成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后还要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需要依法办理公证,才能得到两国法律部门的认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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