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重婚罪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事实婚姻 |
释义 | 一、在重婚罪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事实婚姻 当事人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的就认定构成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有下列两个要求: 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 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可以说,上述内容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件。 二、重婚罪的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对于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 法律网提醒您,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同时,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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