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能否设立子公司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网提醒,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是: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三、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3.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以上的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监事会可以推荐一人为监事会招募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