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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入了解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几种情况
释义
    一、深入了解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几种情况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包括: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办理离婚手续去哪个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去婚姻登记机关。
    1.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债权债务)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对其中的一项不能达成协议,那只好起诉到法院解决。
    
    三、找不到结婚证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找不到结婚证能办理离婚手续,若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在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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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