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管辖异议要缴费吗 |
释义 | 不服管辖异议要缴费吗 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提管辖权异议是不需要交费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是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用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是不需要另外交纳诉讼费用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身边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朋友或者相关律师机构,也可以线上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心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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