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界定非法买卖毒品植物种子罪的构成条件
释义
    一、如何界定非法买卖毒品植物种子罪的构成条件
    界定非法买卖毒品植物种子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3.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三、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减刑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