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之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之后怎么办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之后的处理方式是需要看实际的认定结果是怎样的。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话,则接下来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确定了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去找单位要赔偿。 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的,去法院起诉。但要是此时认定不属于工伤的话,则可以要求相应的侵权人做出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三、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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