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
释义 | 一、怎么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可以通过户口本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户口不在一起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前往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在核实后依法出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在开好证明以后,带齐当事人的资料,户口本等材料去公证处公证。 二、亲属关系公证流程 1.申请与受理 (1)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根据档案出具的有关当事人亲属关系证明; (3)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有关来往书信等; (4)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书等; (5)经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审查、出证 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办证目的; (2)核实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防止利用虚假的亲属关系达到出境的目的; (3)申请人、关系人的姓名(包括译名)、出生日期必须准确无误,相互间称谓关系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上的统一称谓; (4)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要考虑使用国的特殊规定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要求出具公证书。 经审查,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公证处应依法出具公证书。 三、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的话,发生纠纷以后,离婚协议就是很有力的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法律并没有赋予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以探望权,所以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允许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本人探望孩子的话,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无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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