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法律规定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申请个人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营业执照; 4.证明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丧失偿还能力的相关证据; 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破产企业必须注销公司吗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企业必须注销公司。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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