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必备的内容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必备的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如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同时需注意的是:夫妻离婚处理的是双方人身关系方面的问题,因此一般是只能由当事人亲自处理的,但如果一方为精神病人的话,则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处理。 二、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之后生效的,民法典生效之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具有一个30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过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 ![]() 三、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协议离婚不一定需要公证。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依然有效,只要满足协议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即使没有公证,该离婚协议依然有效。而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完成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即解除夫妻关系,所以不需要公证也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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