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局提出办理申请;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 ![]() 三、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 土地使用权证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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