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押金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租赁房屋押金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押金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的,是由当事人合意所约定的。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判决或仲裁庭裁决后,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多久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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