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债权与物权 |
释义 | 一、如何区分债权与物权 债权与物权的区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行使权利的条件:债权人需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实现其特定利益,而物权人则无需借助他人意思或行为,即可直接行使权利。 2.设定的方式:债权的设定,除法定之债外,多采用任意主义,即当事人可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主设定债权。 而物权的设定则遵循法定主义,除法律规定外,当事人不得自行创设。 3.权利的性质:债权为相对权,仅可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而物权为绝对权,其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他人。 4.权利的客体: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5.权利的效力:物权具有排他性,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且物权具有追及性,而债权则无。 6.时效性:债权具有时效性,而物权则无。 7.转让限制:债权的转让存在一定限制,而物权的转让则通常无限制。 8.权利保护的目的:物权保护的主要目的在于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而债权保护的目的则在于实现债权人的权利。 二、债权的种类 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也可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也可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也可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 5.法律的其他规定。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也可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 你对债权与物权的区分还有疑问吗?是否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快来法律网,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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