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离婚诉讼费的交纳标准是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如标的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再缴纳,若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需要亲自参加离婚审理吗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 三、诉讼离婚审理过程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审理过程需要三到六个月。如果有其他情况的,会相对延长。立案后一般情况下是一个多月开庭审理。如果是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是普通程序就是六个月。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比如涉及调查取证、评估等,相对会延长时间,最长可以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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