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如何判定 |
释义 | 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如何判定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成立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该罪既遂按照如下规则判定: 1.行为人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达到2万件以上,或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 2.行为人销售非法商标达到1万件以上,或非法经营3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 3.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构成要件为: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参加; 3.客体为他人对商标的专利所有权; 4.客观上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追诉时效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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