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赔偿应当是根据劳动者的本人工资的双倍来计算。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要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以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支付,且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需要缴税。补偿金应当列入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该项目来计证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的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有: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 5.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 6.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7.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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