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销售需要缴纳哪些税种及对应的税率 |
释义 | 一、商品房销售需要缴纳哪些税种及对应的税率 1.城建税税率7%(以增值税计税,分乡1%、镇5%、县城以上城市7%); 2.教育附加税率3%(以增值税计税); 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1-2%(以增值税计税,是否征收以各省规定为准); 4.印花税税率0.05%(以销售收入计税); 5.土地营业税税率30%-60%(以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土地成本后的增值部分计税,计税较为复杂); 6.企业所得税税率25%(以企业年度利润计税,计算有一定难度)。 二、商品房现售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这些条件: 1.有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资格; 2.有使用土地的资格; 3.有施工资格; 4.房子已竣工; 5.设施已经可以使用; 6.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等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三、商品房定金能否退回 商品房定金能退回。 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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