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合同签订条件 |
释义 | 一、租赁房屋合同签订条件 租赁房屋合同签订条件有: 1.租房合同的主体要适格,租房人和承租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房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有效; 3.租房的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租赁房屋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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