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多少判刑 |
释义 |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多少判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判刑规定如下: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自诉案件。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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