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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哪些办理材料
释义
    一、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哪些办理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多久能拿到
    6个月左右。
    安置房是指房屋拆迁之后,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替人购买的商品房,该商品房的成本较低,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安置人可以自由交易。安置房等到拆迁房时间够三年之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所以在购买拆迁房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房屋三年有房产证进行交易,降低交易的风险。
    
    三、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引用法条: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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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