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 1.协商变更。“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变更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 2.法定变更。当劳动者有特殊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变更劳动合同; 3.口头变更。一般而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单位强制变更劳动合同的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的,要更改劳动合同也须由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变更后能仲裁吗 劳动合同变更后能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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