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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有什么规定
释义
    一、关于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有什么规定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法律的规定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先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劳动纠纷起诉的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如果经过诉讼,原告胜诉,则该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来承担。如果是被告胜诉,则应当由原告来承担。
    
    三、劳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1.劳动纠纷法院起诉流程为:
    2.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书、起诉书、证据资料由法院审查立案;
    3.进入开庭程序;
    4.审理完之后,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六个月。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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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