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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申报方式如何选择
释义
    一、个税申报方式如何选择
    具体由纳税人自行选择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具体方式是:
    1.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
    2.纳税人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二、个税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纳税申报提供材料包括:按照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申报,指的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务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收管理体系。
    
    三、个税申报的期限
    个税申报时间是次月十五日内。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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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