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程序是:责任人为多人时,债权人可申请任意的一个人承担,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在连带之债的执行中,连带债务人不得以连带之债无效为由予以抗辩或异议。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有哪些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有: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 三、共同偿还责任与连带偿还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由于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所以,就一债务人发生之事项,如履行、免除、抵销、混同、请求等,有绝对效力,而对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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