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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胁迫结婚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释义
    一、被胁迫结婚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被胁迫结婚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胁迫结婚需要什么证据
    1.身份证据: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受胁迫的证据: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三、可撤销婚姻的子女由谁抚养
    可撤销婚姻的子女有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父母一方抚养。根据相关规定,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确认抚养权归属的时候采取相同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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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