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胁迫结婚的维权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胁迫结婚的维权方法有哪些 被胁迫结婚的处理方式: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可以通过登记或起诉的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胁迫结婚需要什么证据 1.身份证据: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受胁迫的证据: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 三、口头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口头胁迫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需要看是否具有构成胁迫的条件,具体是: 1.须有胁迫的故意; 2.须有胁迫行为; 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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