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一、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不予批捕的3种情况是: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 (1)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 (2)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5)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对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逮捕,包括: (1)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 (2)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 (3)证明有无犯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等9种情形。 3.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七种情形。 二、批准逮捕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的时限一般为七天,七日之内未批捕的,应当作出不批捕决定或者退回进行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三、批捕后会留下案底吗 逮捕后是否会留有案底要看有没有被刑事处罚,如果有,就会有案底,反之,则没有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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