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规定逮捕的条件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逮捕后判刑需要多久 逮捕后判刑需要多久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逮捕嫌疑人后要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每个阶段需要的时间都不相同。 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二个月,一般要在2个月内作出宣判。 如果简易程序的,要在立案后20日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逮捕和羁押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逮捕和羁押的区别具体是: 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产生原因不同: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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